为及时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做到认真分析案情,具体案件具体处理,各科室相互配合,多举措有效解决劳动争议。
2017年已经立案的案件有两个特征:一是案件类型集中在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二是双方当事人和诉讼请求相同的案件增多。针对这两方面的特点,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以下三个方面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第一,多形式文书送达方式;在文书送达过程中,仲裁员首先通过电话通知双方当事人到仲裁院领取,若当事人一方超过期限未领取或明确表示不领取,仲裁员会将法律文书留置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多种形式的文书送达方式,不仅可以让当事人及时知晓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又能不耽误案件的时效,让案件顺利进行。第二,始终坚持调解为主,审理为辅;在已经审结的瓮安县袁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一案中,仲裁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认真细致的调解并最终调解成功,调解不仅可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办案成本。第三,合并审理;对双方当事人主体、诉讼请求相同的案件,仲裁院采取合并审理的模式,如已经审结的瓮安县永丰驾驶培训有限公司绩效工资争议案,因申请人人数较多且诉讼请求相同,若个案审理会使诉讼过程重复,延长审理时间,不利于快速实现当事人的诉求。合并审理后,当事人之间的证据、陈述可以相互应证,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每年都会采取移动仲裁庭的方式,将仲裁庭开到企业、村镇,对工人、村民进行普法工作。值得肯定的是,仲裁院移动仲裁庭成效显著,瓮安县万鑫煤业有限公司的职工到仲裁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起仲裁申请,这些职工表示正是因为2016年移动仲裁庭走进万鑫活动,使他们了解到相应的法律法规,增加了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作 者:莫让菊
工作单位:黔南州瓮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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