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1日,州仲裁院院长龙俊与院综合室、立案庭工作人员一行5人,到黔南交运集团有限公司上门开展法律服务,与公司副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座谈,通过面对面沟通交流,查看规章制度和档案资料,了解企业、职工在社会保障、规范用工、劳动保护和信访维稳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仲裁工作角度现场解疑释惑,进而强化企业管理人员“依法治企”理念,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黔南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原都匀汽车运输公司为核心企业与黔南州大修厂组建成立,都匀汽车运输公司始建于1957年,经营范围有汽车客运、汽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旅游业务、商业贸易等。集团下属10个客运公司,5个汽车客运站,1所驾驶员培训学校,1家旅游公司,2家公交出租公司,2家维修企业,4所机动车综合检测站,现有营运客车1000辆。从业人员2500余人,离退休职工1400余人。
作为建国初期创建的企业,交运集团是州内硕果仅存的老国有企业之一,不同历史时期下遗留的各类用工问题和风险矛盾,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劳资双方维权意识的提升而日显突出。结合近期接触的案件,集团内部一些涉事人员多次进京上访且已走完三级信访程序并将步入司法程序,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既存的法律问题致使集团感到困惑和棘手。如何引导企业合理合法地解决纠纷,如何结合企业现状,通过提供“仲裁服务进企业”活动,提升仲裁工作的服务方式和质量,提高仲裁公信力,是当前仲裁工作的重点。目的是强化服务意识、延伸服务职能,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本领、打造服务品牌,努力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最终目标在于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降低救济和维稳成本。
为慎重处理类似历史遗留难题,不留后患,经研究,州仲裁院认为只有在深入服务企业,厘清相关事件来龙去脉的基础上,才能为劳资双方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因而,出现了开篇一幕。近期,州仲裁院将结合实情,组成工作组对州属一些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一对一上门专项服务”,推行“四举措”,降低劳资纠纷的发生。
一是全院主动作为。根据近期接待的信访或案件诉求结合当前维稳工作重点,选取重点企事业单位、行业(部门),主动上门担当“法律顾问”,通过座谈、讲读等方式,提供劳动法律法规释难解惑的咨询服务,结合仲裁工作中一些常见、易发问题,提示企业在建章立制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待完善之处,指出存在的用工风险,提出疏导和化解纠纷的方法措施、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理顺劳资关系,促进企业依法用工,引导企业构建和谐共赢的劳动关系。
二是做好预防调解。通过事前介入,把仲裁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被动受理转型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指导企业逐步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预警防范机制,自觉查找信访维稳隐患、漏洞和盲点,如在此次群众来访中能及时发现苗头性矛盾激化问题并及早介入,提示企业作好应对,为下步做好化解工作夯实基础。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基层企业、行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通过加强企业调解委员会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和业务指导,增强企业自治能力,强化自身处理争议能力,力争将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做到矛盾不出门,纠纷不出厂。
四是精准对症施策。加强对重点企业走访,通过开展仲裁工作进企业等上门服务活动,开展面对面的座谈交流,实时、实地了解企业用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倾听一线职工心声,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和归纳,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供企业参考,切实提高仲裁工作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州仲裁院将继续深入开展“三进工作”活动,总结并形成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企业依法用工,为企业的依法自主经营保驾护航,为创建全州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新贡献。
(黔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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