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都在增强,对仲裁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是为了提高办案质量、提升仲裁办案效能、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需要,释法说理在仲裁工作中的意义更为突出。
一、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能的需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文书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理案件的客观记录,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反映,也是宣传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重要材料。增强仲裁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用老百姓看得懂的语言摆事实、释法理,对于增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沟通,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规范语言文字
仲裁文书的语言文字要准确,无论是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还是调解书、裁决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语言文字都要准确,特别是仲裁裁决书对事实的认定情况,要以通俗易懂、精炼恰当、富有逻辑的语言文字准确表述。对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无异议的案件,可在列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基础上,直接写仲裁委员会对证据的认定意见。对疑难复杂案件,在当事人申请答辩部分应写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当事人质证意见和仲裁庭认证部分。具体包括: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证据;当事人有异议的证据的举证、质证情况;详述仲裁庭的认证理由。对经仲裁庭审质证,各方当事人对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均不持异议或争议的证据,分别列明证据名称,并写明“本委予以确认”。对与案件争议焦点密切相关,且当事人持有异议或争议的证据,应详细地一一写明各个证据的名称、提交证据的当事人、其他当事人的意见、仲裁庭对此予以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理由等。对仲裁委员会调取的证据,当事人有质证意见的也要写明。
(二)注重释法说理
在仲裁裁决书中的本委查明部分,要明确仲裁庭对当事人争议焦点、重点的认定事实。认定的事实必须是经过审理查明属实的事实,叙述的方法一般应按照时间顺序,客观地、全面地、真实地反映案情,详述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要围绕当事人的仲裁请求,有针对性的叙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逻辑严密、繁简适当。写事实的一般顺序为:当事人的劳动人事关系基本情况;围绕当事人的仲裁请求依次叙明案件基本情况;其他与本案仲裁请求有关的事实。本委认为部分:针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和争议焦点,摆事实,讲法律,谈道理,分清是非责任。说理要充分、严谨、客观,详略得当,既要有针对性,又要是非分明,切实做到以理服人,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对作出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应予以列明,引用时应当准确、全面、具体。依据的具体叙明顺序为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先法律、行政法规后地方性法规、规章,应依照法律的位阶从高到低写明。
二、提升仲裁员素质和仲裁系统整体形象的需要
仲裁员在草拟仲裁文书和接待当事人时都要准确进行释法说理。在接待当事人中如果释法说理不准确,往往会给后面的调解和裁决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有的还会引发矛盾和网络舆情。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是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重要途径,是仲裁员办案过程的直接体现,同时也是强化仲裁机构自身监督,提升仲裁公信力的实现方式,有助于当事人全面正确地理解仲裁机构作出法律文书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双方矛盾,达到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三、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需要
充分利用到企业检查执法的时机,以案说法,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让用人单位负责人了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明白遵守国家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和社会道德底线,树立依法生产经营,合法生产经营,勇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从而提高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减少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因素,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基础。对劳动者进行释法说理,让劳动者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一方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每位仲裁人员要充分认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观念,不断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仲裁员释法说理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安顺市西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胡炤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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