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相关部门,省属各科研院所,中央在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贵州省“银龄计划”实施方案》(黔人社通〔2023〕46号),开展好2025年度“银龄计划”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银龄人才信息
为加强银龄人才有效供给,促进银龄人才合理流动,拟探索建设全省“银龄人才库”。请各主管部门按照“单位支持、条件符合、个人自愿”的原则,认真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银龄人才开展摸排,填写《贵州省2025年度银龄人才信息登记目录》(附件1),我们将分行业、分领域,有针对性地向省级、各市(自治州)和县(区)有银龄人才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推荐,从供给侧支持用人单位引进留用银龄人才。征集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事业单位70周岁以下,已经退休或拟于2025年退休;
2.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3.身体条件允许,有继续工作意愿(含已在岗但仍有余力多渠道兼职任职的银龄人才)。
二、填报银龄人才需求
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部门)所属(所辖)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参考《贵州省“银龄计划”实施方案》中银龄人才基本条件,填写《贵州省2025年度银龄人才需求目录》(附件2),我们将通过一定的方式,在省内外银龄人才群体中广泛宣传、指导对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银龄计划”是省委、省政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激励银龄人才发挥经验才智、服务贵州的重要举措,是为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的高度,重视引进用好留住银龄人才。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贵州省“银龄计划”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结合2025年度银龄人才工作实际,积极履行好主管责任,采取措施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引进留用银龄人才,确保“银龄计划”落地见效。各用人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做好银龄人才的引进留用和管理服务工作。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于2025年3月7日前,采用分级的方式报送银龄人才信息登记目录和需求目录,即请省教育厅组织省属院校填报,请省卫健委组织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填报,请省国资委组织所监管国有企业填报,其他省级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本级所属用人单位(含国有企业)填报;各市(自治州)、县(区)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所辖民营企业,报本级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上报;省属各科研院所、各中央在黔单位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严禁层层将工作任务转嫁、摊派增加基层负担。
联系人:李祥盛
电 话:0851-86860828
邮 箱:2297518258@qq.com
电子政务外网快传或协同:省人才服务局-冶治东
附件:1.贵州省2025年度银龄人才信息登记目录
2.贵州省2025年度银龄人才需求目录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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