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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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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省《失业保险办法》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关于调整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79号)调整的我省最低工资标准,6月30日下发了《关于调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96号)上调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调至1176元/人•月。此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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