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启用新业务印章 并停止使用旧业务印章的公告
根据全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实际,为便于工作开展,决定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专用印章进行更换。自2025年3月17日起,正式启用“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专用章”,新印章号段为“(1)-(15)”(印章名称详见附件1),原使用的社会保险业务专用印章(印章名称详见附件2)同时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启用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专用印章名称表.pdf
2.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停止使用原社会保险业务专用印章名称表.pdf
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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