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全省人社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