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稳岗就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6年“职引黔程 点亮未来”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供需匹配效率,持续打造“职引黔程 点亮未来”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以下简称“系列活动”)品牌,加强就业服务高品质供给,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顺利就业,现就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3-5月和9-11月,以2026届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高校联合开展,通过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区域联动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对接服务。

(二)高校人社结对帮扶行动。3-8月,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选取1-2所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作为重点指导帮扶对象,构建对接机制,加大岗位投放力度,强化职业指导,助力高校毕业生更好、更快实现就业。

(三)就业实训活动。3-12月,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为重点对象,由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结合职业指导进校园、职业体验、求职能力实训营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跟岗锻炼机会,帮助其尽快适应职业身份,提升就业能力。

(四)“职业指导第一课”活动。3-6月和9-12月,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逐步向在校大学生覆盖,由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高校联合开展,发挥人社局长、职业指导专家团作用,进校园宣讲就业形势政策,提供职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服务,引导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推动职业生涯教育全程化、全员化、体系化。

(五)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6-8月,以2026届高校毕业生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兼顾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等劳动者,由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集中组织直播带岗、网络招聘、现场招聘等岗位对接活动,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

(六)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7-12月,以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为重点对象,由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需求,集中提供政策落实、实名登记、职业指导、招聘对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权益维护等全方位就业服务,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七)民营企业招聘月。9月,以高校毕业生和民营企业为重点对象,由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妇联、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到民营企业就业。

(八)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11-12月,以2026届、2027届高校毕业生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优化就业指导、有序组织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等活动,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

(九)优秀青年就业典型推广活动。4-6月和9-12月,选树一批服务重大战略、扎根基层、投身一线、自主创业的青年就业典型,结合“最美高校毕业生”专题宣传活动,推出系列新闻报道或组织青年就业典型走进校园、产业园区等巡回宣讲,引领青年树立积极健康的就业观念。

(十)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3-7月集中开展,全年持续推进,以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高校联合开展,通过梳理政策服务清单,组建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团,多形式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进企业宣传解读活动,提升政策知晓度,切实增强政策服务实效。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强化部门协作,结合全国“10+N”公共就业招聘专项活动,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招聘活动,支持人工智能场景应用,促进人岗精准匹配,依托高校职业指导(就业服务)站,推动服务进校园,切实提升活动实效。严守安全底线,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岗位审核,严厉查处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行为,切实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权益。



2026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