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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关于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政策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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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50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并出台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5月23日,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8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贵州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我省失业保险金结余提取20%,用于2019至2021年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明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牵头部门,具体抓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服务对象

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的对象分机构和个人。

机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等。

个人:企业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等。

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一)城镇女40至55周岁,男50至60周岁内人员(简称“4050”人员);
  (二)已领取《残疾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人员;
  (三)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的劳动适龄失业人员;
  (四)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五)因土地被征用,失去土地的人员;
  (六)零就业家庭中的劳动适龄成员;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5.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政策措施

(一)机构享受的政策措施

    1.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开展基本技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维权保障、禁毒戒毒知识等岗前培训,培训学时不低于30课时,培训后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证书),按照每人不高于500元给予企业补贴。

2.企业组织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

    3.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用工主体发放工资的30%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高于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4.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的,按项目制培训据实给予补贴。

5.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各级可按照中级工班毕业生每人1000元(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每人1500元)、高级技工班毕业生每人1500元(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每人2000元)、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2500元给予支持,对完成技师、高级技师培养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按照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 6000元给予补贴。

6.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可在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安排每年不超过5000万元。

7.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30%的培训补贴资金。

8.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SYB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后续一次性跟踪服务费。

    (二)个人享受的政策措施

    1.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2.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3.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4.培训期间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给予每人每天40元的生活补助。

5.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精准资助等政策。

6.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技能鉴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开展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6000 元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个人或企业组织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的,给予每人不超过600元培训补贴

四、办理流程

(一)机构申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请申请机构与机构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

(二)个人申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人可与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联系。

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0851-85837311

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1-88129021

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1-28662711、28662758

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1-33605145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8-8223659、8224314

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7-8296108

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6-5211428

黔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4-8229199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5-8232855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9-3228031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851-889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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