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26年
贵州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通知
黔人社函〔2026〕12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全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规划,确保竞赛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现就2026年我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单位)、省级行业协会(连续三年民政部门年审合格)、中央在黔各企事业单位和省属大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联合举办的竞赛应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管(或主营)业务范围原则上应包含行业(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能够落实相关政策。
(二)有近5年行业(或企业)内举办两届以上与申报职业(工种)一致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经验,有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和裁判员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四)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有竞赛所需且满足安全健康等要求的场所、设施和器材。
三、申报竞赛级别
(一)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共同主办的跨行业(系统)、跨区域的综合性竞赛活动,可申报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
(二)由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指导中心主办或会同省直有关行业行政部门、中央驻黔各企事业单位、省级行业协会、省属大型企业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可申报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三)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本地区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行备案制度,其基本要求和申报备案材料参照省级竞赛项目申报相关规定。
四、申报竞赛职业(工种)及数量
(一)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的第三、四、五、六大类职业(工种),申办主体应选择技术性强、通用性广、从业人员较多和影响较大,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设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可申报不超过5个竞赛职业(工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可申报不超过3个竞赛职业(工种)。
(二)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但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重点领域等我省战略需要的职业(工种)可酌情申报。
(三)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同一年度同一职业(工种)原则上不重复举办,国家级竞赛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竞赛冠名
各竞赛主办单位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竞赛,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竞赛部门备案后,应以“2026年贵州技能大赛——××行业(系统)××职业(工种)竞赛”冠名。
六、其他事项
(一)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要坚持统筹原则,整合同类资源,集中组织实施,形成合力,提高质量,塑造品牌。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赛事一经发布,应严格按照确认的职业技能竞赛方案组织实施,牵头主办单位不得随意取消、更改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由于特殊原因确需取消、更改的,应按照程序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二)多部门(单位)联合举办的竞赛,牵头主办单位负责申报。各申办主对所申报赛事应加强统筹规划,按照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规律,科学制定赛事申报活动计划,每项赛事省级决赛原则上在11月底之前完成。
(三)省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各赛事申办主体于2026年3月6日前通过贵州省技能人才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s://osta.gzsrs.cn/home)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026年1月14日
(联系人:罗亚梅;联系电话:0851-8683969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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