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89820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02 11:14:02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在贵州师范学院等五家单位设立第十一批省级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推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快构建分类完备、重点突出、效果显著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经组织申报,专家评议等环节,决定在贵州师范学院、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等五家单位设立第十一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将基地开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发挥人才培养示范带动作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支撑我省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二、强化基地建设和培训
获准设立基地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贵州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黔人社厅通〔2014〕521号)和《关于优化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68)要求,依托现有资源尽快启动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基地管理机构,制定工作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完善基地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我省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有关规定规范运行。加强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在线学习平台建设,根据本单位教学资源特点,突出优势特色,进一步提升施教水平。积极主动承担我省知识更新工程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任务。基地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基地管理单位职责,加强对基地运行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协调落实基地相关配套经费,确保基地建设顺利有序开展。
三、开展培训督导和评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基地继续教育任务完成情况、培训效果、后续跟踪服务情况、线上培训体系完善情况等进行事后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及承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项目任务的重要依据。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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