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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0-333296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5-08 17:35:53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程序制度
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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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如下:

  一、招聘方案审核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编制招聘方案,填写《贵州省省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审批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承办审核工作),挂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工作程序要求

  招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公开招聘程序进行招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以及发布的《招聘方案》,对招聘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及时将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考试(考核)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上网公示。

  三、拟聘用人选材料审核

  (一)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聘用手续的文件;

  (二)签署意见的《贵州省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

  (三)拟聘人员考核材料;

  (四)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单位已对证件审核无误,可只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拟聘人员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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