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草案)

发布时间:2011-12-28 11:40 字体:[]

    为促进和指导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根据十五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及劳动保障部“十五”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草案)》。
    2002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继续巩固两个确保的成果,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体的工作和生活,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加强基础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富民兴黔事业做出新贡献,以劳动保障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一、继续巩固两个确保的成果
    按照“三个不变”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把工作做深做细,清除两个确保的死角,进一步巩固两个确保的成果。
    (一)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继续做好“三三制”资金的落实到位工作,保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00%足额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00%足额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代缴社会保险费。对困难地区和困难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切实把国家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困难职工身上。继续在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入,认真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和财政预算资金,解决好资金缺口问题,100%确保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巩固社会化发放成果,继续全面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定期公布养老金发放情况,杜绝出现新的拖欠。
    (三)做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安顺市作为劳动保障部13个试点城市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要求,继续开展模拟并轨和做实个人帐户的工作。各地区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努力在上半年完成建立个人帐户工作。做好调查和测算,探索解决经济补偿、债权债务的有效办法,制定可行的并轨方案,稳妥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工作。
    (四)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新增从业人员参保工作,争取全省养老保险扩面人数达到2万人。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已参保职工中断参保和缴费的现象发生。认真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和已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社会保险政策措施。抓好基金征缴,认真规范和核实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核清企业缴费工资总额,将基金征缴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做到应收尽收,保证当年养老保险费征缴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加大清理追缴企业欠费力度。
    (五)抓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作用。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和《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依法将未参保的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纳入覆盖范围。加大征缴力度,增强基金支撑能力,失业保险费当期征缴达到1亿元。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基金预警制度。规范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工作,按规定及时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提供再就业服务。
    (六)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巩固省地两级调剂金制度,加强省级调剂力度,及时解决基金紧缺地区的发放困难。制定进一步完善统一制度的有关政策,规范省级统筹制度,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积极探索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的有效方式,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七)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加强与当地经贸、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做好关闭破产企业,特别是地方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制定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规范破产程序。坚决杜绝在政策上乱开口子和将负担转加到社会保障上来的错误做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做好三条社会保障线的衔接。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尽快把符合规定的所有城市居民都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同当地民政和财政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密切配合,做到应保尽保。
    二、努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积极推动下岗职工出中心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努力促进城乡就业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坚持下岗职工3年协议期满出中心原则并实现同失业保险并轨,确保在稳定的前提下出中心。
    (一)积极推动下岗职工出中心。按照“三要三不”的办法,建立健全出中心的有关政策,对不同地区和不同人员,实行分类指导,积极筹措资金,妥善处理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债权债务和拖欠工资等问题,认真做好出中心后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实现稳妥出中心。力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转出再就业服务中心达到2.5万人。大力实施再就业援助行动,使下岗职工在出中心时得到政策、职业指导、就业信息和岗位、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接续等方面的帮助。认真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全年促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1万人。对协议期满暂未按期出中心的下岗职工,继续解决生活保障问题。
    (二)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争取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促进就业政策,将促进就业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有条件的城市大力发展社区就业服务,继续在13个中心城市进行社区就业服务与管理试点,把增加城市社区就业岗位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具有市场前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鼓励和引导通过非正规就业、弹性就业、阶段性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提倡自主就业、家庭就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抓住我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机遇,扩大就业规模。积极引导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鼓励和扶持下岗职工通过举办生产自救型经济实体或劳动组织,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促进城镇就业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
    (三)加强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以贵阳、遵义和六盘水三个试点城市为重点,带动县级城市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开展职业介绍。增强就业服务意识,扩大劳动力市场的社会影响。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作用,增加劳动力供求信息量,促进信息交流和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加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就业服务机构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实现就业服务的社会化,加强流动就业管理工作。增加促进就业和就业服务机构的资金投入。
    (四)大力组织劳务输出,有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积极组织和引导劳务输出,多渠道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促进城乡就业和贫困农村脱贫,增加农民收入。全年完成有组织劳务输出5万人。通过加强农业深度开发、发展乡镇企业和加快城镇化步伐,就地就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进一步开展区域间的劳务协作,特别是与沿海4个对口帮扶城市的劳务协作。积极探索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的就业机制,规范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试行城乡统筹就业。
    (五)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加快职业培训制度改革,推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机制的形成。积极推进技工学校和培训中心等职业培训机构的调整改革工作和规范化建设,保证教学质量。开展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清理整顿,促进其规范发展。加大再就业培训力度,精心组织实施我省“三年三十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继续在部分有条件的城市推进创业培训,增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创业能力。加大职业培训机构和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和广东地区职业培训对口支援和交流,逐步发展远程职业培训。全年完成统筹培训10万人。
    (六)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保证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和水平。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影响,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同度。继续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布局调整工作,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领域和覆盖范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成参加鉴定人数3.4万人。
    三、大力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继续贯彻“三改并举”方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稳步扩大覆盖面。加大组织实施力度,落实省级、中央在黔单位属地化管理,稳步推进医疗保险扩面工作。完成黔东南州和省本级医疗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争取全省大部分县市区都启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人数达到100万人。完成全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报批、印发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已出台的配套政策。
    (二)强化管理、夯实基础,提高医疗保险的管理水平。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办法,杜绝资金管理上的漏洞,保证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在推进省直和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流程,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医院的管理。
    (三)加快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在各统筹地区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救助办法。认真研究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对特困企业和部分贫困县,提倡保统筹、放门诊,以解决职工和退休人员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接续问题。
    (四)继续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程序,完善工伤及劳动能力鉴定办法,为建立全省工伤保险制度作好基础准备工作。
    四、加强劳动关系和仲裁、监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2001年11月南京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和仲裁、监察工作,努力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加快推进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认真贯彻《劳动法》,全面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职工权益。继续指导国有企业,特别是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做好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提高集体合同质量,规范和完善协商程序。
    (二)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尽快建立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共同组成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加强三方的沟通和协商,共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着力解决好下岗职工劳动关系问题,积极探索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管理办法。积极探索筹措经济补偿金、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办法,妥善处理好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实现“双关系”的统一管理,做到凡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做好劳动用工年检工作。
    (五)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机制,健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充实人员,充分发挥其作用。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0%。
    (六)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做好国家法律法规配套立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和质量。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五、积极探索和推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继续在企业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相结合的基本工资制度,做到工资收入根据企业效益和职工劳动贡献情况,能增能减。
    (二)积极探索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政策和办法。建立健全企业经营者和科技人员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试行科学技术参与效益分配的办法,积极做好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工作。
    (三)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进一步完善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严格核定特定行业的工效挂钩方案,实行对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
    (四)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全面实行工资指导线制度。在非国有制企业推行,在改制企业和部分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试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认真落实企业最低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的行为,坚决纠正企业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以各种理由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之下支付工资的行为。加强工资内外收入检查工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六、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基金监督
    (一)狠抓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实现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将全省社会保险的管理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综合管理,提高统计工作质量,保证基本数据的真实、可靠、准确、及时、有效。
    (二)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基金监控,严格查处冒领养老金和骗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问题。完善和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研究构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体系,筹建省级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全面检查,对中央和省财政拨付各地的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地区和省级各部门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整。继续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三)继续回收以前被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主动与财政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回收被挤占挪用基金的办法,力争全省基本实现无挤占挪用基金。加强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杜绝新的挤占挪用。
    七、做好“两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
    2002年2月,对省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每人一次性增发50元;“两节”期间,对省属国有困难企业在职职工,每人一次性救助200元。各地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紧落实资金,确保春节前发放,使全省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能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两节”。
八、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一)认真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按照中央和省委、劳动保障部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按照  “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整改,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作风有明显转变。加强行风建设和三优文明建设。继续开展“三优一满意”创建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求真务实、高效廉洁的行风和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将加强调查研究作为坚持实事求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调研,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帮助解决各地区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大问题的调查,分析和研究本地区劳动保障的深层次问题,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九、全面推进劳动保障工作
    (一)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并完善养老保险在职职工数据库、供养直系亲属数据库和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数据库。指导各地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完成省直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软硬件设施建设,为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抓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的监测和分析。
    (二)做好劳动保障学习宣传工作。按照劳动保障部的安排,认真组织学习《新时期劳动保障重要文献选编》和《领导干部社会保障知识读本》。精心组织好全省社会保障知识竞赛和劳动保障知识电视大奖赛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知识。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对市(州、地)、县两级劳动保障干部进行系统培训。认真学习WTO有关知识,研究入世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我省就业的影响。推进符合贵州实际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继续开展社会保险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