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
你会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职称评审工作,切实推进政府简政放权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你会对我省职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3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针对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现状和特点,大胆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会同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发展局构建专门的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体系,研究制定民营经济职称评审系列配套政策,突出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评价重点,在顶层设计、评价方式、评审结果运用、评审组织形式和评审服务方式五个方面突破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同。3年来,全省民营经济组织共1.7万余人申报参评,0.24万余人取得高级职称,1.2万余人取得中、初级职称,一大批业绩突出、具有较高水平的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为推进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有关情况如下:
一、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发展现状
为破解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难题,找准症结所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组织若干专题调研组,深入民营企业开展调研,了解用人单位需求和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调研发现,全省民营经济组织中:一是具有职称的人员大多为过去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时取得,这些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整个行业面临后继乏人的尴尬处境,如不能尽快改变现状,将严重制约行业的后续发展。二是由于民营经济组织管理相对松散,人员流动性较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难以按照社会化职称评审要求系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制约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成长。三是民营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更加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而在计算机能力、外语、论文等职称评价体系所要求的指标方面难以达到社会化职称评审要求,导致民营企业大量专业技术人员不能通过现有职称评审通道获得更高一级职称,当企业进一步发展或相关资质就位需要高职称人才时,只有到国企或猎头公司挖掘(高薪聘请),但往往这类人才又缺乏与民营企业很好的磨合,加大了企业成本,增加了企业负担。
这些存在问题充分说明了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的成长,迫切需要科学的激励机制予以保障,尤其在职称评审方面,要进一步体现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通过构建符合民营经济组织人才实际的职称评价体系,使民企各类人才能够获得职称认可,不仅薪酬福利会相应改善,也有利于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贡献率,有利于民营企业的资质就位,从而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更多活力。
二、勇于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评价新机制
针对民营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2013年,省人社厅大胆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引才、聚才、用才和评价人才等方面的重要杠杆作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会同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一系列配套实施文件,明确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经济、统计、会计等6个系列试点开展我省民营经济组织职称专项评审工作,在全国是继福建省之后的第二家,走在了全国前列。
在民营经济职称专项评审组织架构设计上,结合民营经济组织管理实际,省人社厅在制定评价标准时,坚持改革创新,立足科学设计,更加注重强调申报人员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实现了“三个创新”。一是创新评价标准。在职称评审的入口限制、评价方式、对学历和论文要求以及申报台阶四个方面大胆改革,更加注重强调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突破相关系列“以考代评”的方式,对经济、会计和统计等系列,可直接根据申报人员实际业绩进行评审;对首次申报人员,可根据其在本专业、本技术岗位上的特殊贡献,不受年限台阶限制,按其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条件直接申报评定相应职称,等等,为做好我省首次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创新评审内容。评审采取材料审阅、答辩考核、专业评议等环节,坚持以重业绩、重能力为导向,以对我省经济社会做出的实际贡献作为重要指标,注重工作实际成效、实绩贡献和社会影响力,将答辩作为重要评价手段,通过答辩发现申报人员的亮点,深度挖掘他们的潜质,给申报人员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民营经济职称评审的高标准、严要求。三是创新评价结果运用。结合我省民营经济实际和特点,明确提出“分类评价、同等待遇”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系列评审结果在我省相关资质管理、市场竞争上与社会化评审具有同等效用,确保了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结果在实际工作中的价值和认同度,对于推动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精心组织实施,顺利开展全省民营经济组织职称专项评审工作
在具体评审工作中,省人社厅会同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精心组织,强化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省人社厅负责整个评审工作架构设计、把握政策、规范程序,省工商联、省民经局以及各类民营经济组织负责宣传动员、具体抓好落实。在实施过程中,既有分工,也有协作,从调研考察到文件出台,从动员组织到最终评审,三个部门始终通力协作,在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中,一方面勇于改革创新评价方式,另一方面,注重维护职称评审权威性,严把评审质量关,组织评审专家认真学习评审条件、细致审阅申报材料、周密组织开展答辩,通过各项有力措施,层层把关,确保了评审结果的真实有效,提升了评审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短短两年多来,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工作得到全省民营经济组织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响应,取得了明显成效。此项工作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网、《贵州日报》等中央及我省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并进行跟踪报道,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2014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此项工作作为全省深化改革创新项目上报中央改革办,受到中央改革办的充分肯定和认可,走在了全国前列。
四、下步打算深化民营经济职称专项评审改革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深化民营经济职称专项评审改革,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重点拓宽专项职称评审领域,组织开展教育、卫生、文化等非公经济领域的职称评审工作,同时不断步完善全省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标准,规范专项职称评审程序,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
(一)进一步拓展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领域。针对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和民营文化企业三大专业技术人员相关集中领域发力,在总结前两年其它民营经济组织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和民营文化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职称支持政策。创新建立更加开放的职称评价入口标准:一是突出申报人员业绩贡献,免考职称外语;二是弱化学术论文要求,减少论文数量,降低论文发表刊物的层级限制;三是在科研项目(课题)方面,申报副高级职称不作科研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仅须承担或完成过1项县级以上科研即可;四是在基层服务经历方面,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和民营文化企业按照基层单位对待,等等。通过这些改革,有效拓宽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领域。
(二)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标准。针对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中遇到的评价标准过于原则、指导性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要按照国家对行业发展要求,协调评价指标体系,使其更加符合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需求和实际:一是分门别类制定符合各系列行业要求的学历、资历相关规定,切实改变社会化评审中过分强调学历的倾向,将学历和资历评价相结合,形成学历与资历互补,降低学历门槛;二是建立重业绩重能力的评价标准,在评价标准的制定上,更加注重设立符合其行业特点的业绩要求,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三是丰富评价方式方法,在现有的材料评审、答辩、论文送审的基础上,根据民营经济组织特点增加实地考察,业务实操等评价手段,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进行有效评价;四是注重人才评价的系统性,坚持分类评价,以切合民营经济组织人才发展特点和需求为原则进行评价,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让评审结果得到社会、业内认可。
(三)进一步规范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后续管理。做到民营经济专项评审与社会化评审结果互通共享:一是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打通专项评审与社会化评审的互补通道,使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结果能够在省内企业资质就位、项目申报等工作中无障碍运用,提高其社会认同度;二是加大对民营经济组织职称工作的指导,明确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民营企业设立专门的职称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的职称工作,做好职称政策的宣传工作,帮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三是加强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的人员,及时组织参加学习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并取得全省统一颁发合格证书后,方可申报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同时,及时组织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的在线学习;四是将民营经济组织人才纳入政府人才工作部门的重要工作对象,在政府奖励、优惠政策考核指标等方面进行倾斜;五是严格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在组织申报、单位推荐、政策性审查、初审结果公示、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确保整个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切实提高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公信度。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直接影响人才队伍建设。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工作是我省一项新生事物,为确保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推进,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与省工商联、省民营经济发展局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做好服务,帮助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职称申报各项有关工作,力争全省民营经济组织专项职称评审工作上迈上新的台阶,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奠定坚实人才基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