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2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26 15:27 字体:[]

致公界别

你界别提出的《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发展面临的困难及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界别对农民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舍弃偏见观念,保证就业公平”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我省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每年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将就业歧视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全力整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年龄、学历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促使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努力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2023年至531日专项行动期间,我省共检查企业3966户次,未发现就业歧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及用人单位执法检查,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及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同时,深入用人单位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努力营造“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社会氛围为我省市场主体招用工和新生代农民工实现高质量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二是规范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用工。督促指导用工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积极履行用工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劳动者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企业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协商明确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二、关于“加强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指导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3〕1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常态化开展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2号)等文件,依托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常态化监测等机制,按照“先定岗、再定培”原则,实施“以岗定培”制度,对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等各类重点群体进行就业培训意愿精准摸排,形成就业培训台账,聚焦本地重点产业、行业、企业发展需求,结合劳动者就业培训意愿,精准统筹并组织开展中长期培训、短平快培训等各类劳动技能培训。2023年,全省累计完成职业技能培训62.37万人次,其中农村转移劳动力培训16.98万人次。加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返岗监测服务。两节期间,发动基层工作力量,在重点车站、服务区等群众聚集地设置返乡返岗服务点3948个,开展政策宣传、就业意愿摸排、岗位推荐等服务。积极与广东、浙江、福建、江苏等地人社部门对接,组织开展“点对点”返岗服务,开行返岗专车专列173趟,运送5.56万余人。针对未返岗人员要求市州建立实名制台账,持续做好动态跟踪服务,加强“1311”公共服务,组织开展招聘,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目前,全省建设零工市场144个,零工驿站1868个,开展政策宣传、岗位推荐等服务。2023年分别在福建省福州市、广东省东莞市和浙江省慈溪市,依托劳务协作站试点开展异地培训5班次238人次,为贵州籍农村劳动力做好稳岗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同时,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三项工程,开展培训697期,培训从业人员3.3万名

三、关于“深化制度改革,提供同等教育水平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新生代农民工可自主选择社保参保地。根据《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12号)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申报缴纳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户籍地(贵州省户籍人员)、就业地、居住地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个体工商户)为参保地。二是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社保等便利公共服务。优化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等业务流程、推动社保业务“网上办、就近办、及时办”,促进农民工等群体合理流动。全面放开全省城镇落户限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深化户籍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程网办”等便民服务举措,推动含农民工在内的各类人员在流入地便捷落户。三是完善举措,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2017年,将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写入《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和财政保障范围的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实施三同行动,即同入学、同升学、同权益。开展融入教育,促进随迁子女更好地融入城市教育生活。畅通随迁子女就学渠道。已经申领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小学、初中入学与当地户籍学生一样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和对口直升。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0.3万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逐年提升,在公办学校就读率(含政府购买学位)达到99.99%。不断提高对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关爱服务。在落实“双减”政策上,要求学校开展作业辅导课后服务要优先考虑随迁子女,要求各地中小学优先把随迁子女纳入家访对象,及时了解随迁子女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随迁子女面临的就学困难。鼓励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指标向接收随迁子女较多的初中学校适当倾斜。

四、关于“健全长效机制,普及维权相关知识”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依法根治侵害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各级人社部门深入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报酬权益。2024年一季度,全省共办理欠薪案件703件,为9993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待遇1.08亿元,与2023年同期相比,案件数、人数、金额分别下降27.97%62.37%69.95%。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对因用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单方面劳动合同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原因导致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旦农民工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起诉用工单位时,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维权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实现农民工当事人申请“零等待”。二是强化法律意识培训,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行业(项目)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入场农民工开展岗前培训,将劳动合同签订、实名制考勤、工资确认、劳动维权方式、“短视频”等纳入培训内容。通过多渠道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守法,引导他们通过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各级人社部门和行业(项目)主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线上渠道,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我省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系列短视频。各级司法部门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合“法治体检”活动深入企业、工地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开展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合法权益。在村级公告栏、零工市场、在建工程项目、重点企业醒目位置统一张贴劳动维权二维码、公布属地欠薪举报投诉电话,确保全省所有行政村(社区)、零工市场、在建项目100%全覆盖。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及时组织各级各部门结合欠薪信访反映、欠薪网络舆情、投诉登记等各类渠道收集的欠薪线索情况,对本辖区、本行业欠薪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化解稳控措施加强人社、网信、公安等部门联动,落实“双转办”联动处置机制,督促快速调查核实和化解稳控。强化线索核查,对信访部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推送的欠薪线索,快速核实处理,减少欠薪线索积压,防止矛盾升级。将农民工维权岗建设、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协商调解、互联网+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建立健全投诉咨询、法律援助、引导分流、快调、快处、快审、快结的“一站式”欠薪处理服务机制,进一步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更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提案者对我省新生代农民工发展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提案者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多为我省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