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毛有碧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黔府任〔2015〕5号
省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决定:
毛有碧任贵阳学院院长;
吴次南任遵义师范学院院长,不再担任贵州大学副校长职务;
陶文亮任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院长;
石云辉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院长;
刘照惠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院长;
李皖任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院长);
汤会琳任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保留正厅长级),不再担任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院长)职务;
赵福菓任贵阳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有富、胡贵勇、颜永强任遵义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程绪权、黄保红任六盘水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郭本华任安顺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保华任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
向贤礼、卢凤鹏、池涌任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嘉福任铜仁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黄明辉、黄胜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邱国俊、丁湘梅、彭光明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向淑文任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院长;
崔邦军任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卢正平任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张崇芳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院长;
杨天仪任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王永林任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饶辉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韦国民任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汤健任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杨永学任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刘荣鹏任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龚振黔不再担任贵阳学院院长职务;
王大忠不再担任遵义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石培新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韦磐石不再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院长职务;
岑玲不再担任遵义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傅亚频不再担任六盘水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周金勇不再担任铜仁学院副院长职务;
彭建新不再担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可迅、徐建国不再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杨明不再担任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院长职务;
殷海春不再担任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唐好不再担任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谢红生不再担任贵阳护理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顾名宇不再担任安顺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胡朝映不再担任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职务;
李培毅不再担任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研员职务;
陶文亮、杨保华、陈明刚在原毕节学院所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