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各处室、单位:
经2025年6月16日厅党组会研究,决定:
陈 薇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审理处副处长,不再担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筑玲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审理处二级调研员,不再担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处二级调研员;
罗永恒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处三级调研员,不再担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职业年金管理处三级调研员;
张克晴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审理处三级调研员,不再担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处三级调研员;
蒋 玮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稽核处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职业年金管理处四级调研员;
宋 敏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预算统计处四级调研员,不再担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处四级调研员;
刘 真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档案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处一级主任科员;
张 忠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稽核处一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工伤、生育保险费征缴和待遇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王 琪同志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处二级主任科员,不再担任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保险待遇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杨昌友同志借用到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稽核处工作,不再借用到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养老、失业保险费征缴处工作;
石 卉同志借用到省社会保险事业局职业年金管理处工作,不再借用到省社会保险事业局预算统计处工作。
以上11名同志任免职(借用)时间从2025年6月起计算。
中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