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18:13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现公布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强化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维权、职业培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2093条,其中发布规范性文件信息14条,重点领域栏目发布信息632条,按要求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工作要点,编发“贵州人社”微信694条,发布“贵州人社”微博536条,制作发布厅机关分众视频76条。按季度公开人社主要统计数据、社会保险运行情况,发布市州动态562条、新闻动态270条、招考招聘信息216条、公示信息112条、建议提案信息32条。

(二)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修订厅本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梳理确定厅本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一级事项12项、二级事项82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逐项细化分解公开任务。

(三)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一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对“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伤行动5年计划”、“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等出台政策加强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二是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解答相关政策执行部门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社会保障、就业、劳动关系等方面惠企利民政策,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调查问卷、在线访谈、咨询查询、意见征询等方式,有效引导舆论、回应关切。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开设征求意见专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6次,主动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发布政策解读34件次,举办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2次,全年共办理回复厅长信箱1783件,监督投诉169件。通过厅门户网站在线访谈2次,及时解读通报“六稳六保”、职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信息,第一时间将更多的惠民政策传播到千家万户。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制定舆情监测处置管理细则,跟踪研判处置,监测人社领域网络舆情3025起,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发挥12333电话咨询服务平台作用,电话咨询量达332.9万人次。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

(五)着力加强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领域的重要作用,加快构建定位清晰、健康运行、协同联动、服务良好、监管有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利用厅门户网站、“贵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发布各类信息1230条。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建设。根据工作实际,组织网络公司对厅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便民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 ”下的7项子栏目进行了更新完善。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优化版面设计。为扎实做好人社服务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强化监督保障措施。一是印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开展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对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并建立督查工作台账,推动全省人社系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建立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群,定期督促指导各责任处室(单位)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于6月16日对全厅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4

14

35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37.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2



2


4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2



1


4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2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1

(七)总计

42

2



2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处室(单位)新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栏目和公开内容的理解不透彻、操作不到位,造成解读材料未及时发布,更新信息不及时问题。二是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多样化。还存在政策解读比较单一,使用图形图表等方式发布政策解读较少的情况。三是部分栏目还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已制定全厅2021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拟邀请政务公开相关专家到我厅开展培训,提高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已下发工作提示,督促指导厅各相关处室(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采用多样化解读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三是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并建立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群,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处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