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闻发布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02 12:35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新闻发布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完善我厅新闻发布工作,及时有效、准确真实、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信息,营造有利于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一)新闻发言人

  侯丽江、顾先林副厅长为我厅新闻发布双发言人。公务员管理、人事制度改革、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内容,主要由侯丽江副厅长负责;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主要由顾先林副厅长负责。

  (二)联络机构

  厅政策法规处为我厅新闻发言人联络机构,负责汇总制定我厅年度新闻发布工作计划,就我厅新闻发布工作向省政府新闻办报批、报备和进行日常联络。厅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为新闻发言人助理。

  (三)承办机构

  各新闻发布涉及业务归口处室(单位)负责新闻发布的具体实施,拟定本处室(单位)新闻发布年度工作计划,就具体新闻发布事项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发布层级和形式

  (一)涉及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和政策,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和敏感问题,经请示省政府新闻办认为应当以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名义发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我厅协助省政府新闻办进行发布。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日常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重要政策、决定和规划、活动,以及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其他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报省政府新闻办备案后,通过厅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座谈会和记者集体采访等多种形式由我厅自行发布。

  (三)针对重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我厅《舆情工作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发布时间和渠道

  (一)发布时间:根据省政府安排或视工作需要适时发布。

  (二)发布渠道:中央在黔和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公务员局网站,贵州人事人才网)。

  四、工作流程

  (一)制定发布计划

  年初,由各业务处室、单位围绕当年工作要点、安排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拟定新闻发布计划,制定统一发布口径,经分管厅领导同意,交政策法规处汇总后报厅党组审议通过。

  (二)确定发布方案

  由各业务处室、单位制定发布方案,确定发言人、发布内容、发布形式和渠道、发布会场和出席人员,经分管厅领导审核,提交主要领导审定。重大事项应提交厅党组审议通过。

  (三)组织实施发布

  1、以省政府名义举行新闻发布的,政策法规处负责和省政府新闻办联络,政策法规处和各归口业务处室、单位按要求协助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实施。

  2、我厅自行发布的,由各业务处室、单位承办,发布口径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承办处室制定并经分管领导审核送政策法规处备案后,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