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94362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1-13 11:38:0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招才引智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一、《办法》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发展更加依赖人才,各地政府为吸引人才也高频出台了人才优惠新政,我省亟需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常态化人才引进渠道。研究出台《管理办法》,建设招才引智工作站,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引才聚才工作渠道,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高校、国内外知名人才服务机构和专业化社会化人才服务团队人才资源丰富、信息渠道畅通等方面优势,调动各方资源招才引智积极性,着力打造我省在省(境)外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招才引智的前沿阵地,积极构建常态化稳定开放人才工作格局。
二、《办法》编制过程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学习借鉴外省(区、市)引才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建立招才引智工作站,进一步拓展人才引进渠道。2021年6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学习梳理外省(区、市)经验做法,并起草我省招才引智工作站管理办法,8月份形成征求意见稿。9—10月,两轮征求了省委组织部、省政府驻北京、上海、广州办事处、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以及部分在黔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意见,吸收采纳设立条件、支持经费等4个方面意见建议。11月3日,按照厅主要领导指示,召集厅内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对《管理办法》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反复完善后最终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会第34次会议研究审议,同意印发。
三、《办法》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送审稿分为总则、工作站设立、工作站职责、工作站管理、支持措施、附则共6章19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建立条件。工作站一般在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高校相关下属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重点产业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及省外协作站等建立。同时,从工作基础、业务能力、引才成效等方面规定申请设立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设立程序。规范了招才引智工作站申请设立的程序步骤和相关资料要求。有建站意向的单位和部门,按照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书面申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收到建站申请后,组织专人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拟同意建站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有明确意向可直接设站的,经厅党组审议同意后,与申请单位签订设立招才引智工作站的合作协议,并授予“贵州省招才引智工作站”牌子,划拨建站工作经费。
(三)工作站职责。明确规定了工作站具体承担政策宣传、供需联络服务、人才寻访、推荐项目落地、促进交流合作等五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在供需联络服务方面,明确要协助省内用人单位赴当地开展人才招聘活动,组织当地各类人才参加贵州人才博览会、省校引才等活动,承接省内用人单位委托的人才专项招聘活动。在人才寻访方面,明确要围绕重点产业(项目)、重点领域或重大科研项目等人才需求,协助省内用人单位寻访各类高层次人才(团队)、急需紧缺人才或高技能人才。同时,对成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四)工作站管理。建立工作站引才工作半年和年度报告制度。工作站应分别在每年6月底、12月底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半年工作进展和年度工作总结。建立成效评估机制和退出机制。考核评估一般每两年进行一次。对评估结果达标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对评估未达标的,下达限期整改建议书,限期内未能整改或连续两次评估未达标的,终止合作关系并摘牌。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工作协议内容、弄虚作假骗取工作经费的,取消建站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支持措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工作站一次性建站补贴10万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考核评估情况给予引才补贴。对考核评估结果达标的工作站给予10万元引才补贴。建站补贴和引才补贴经费从“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培养引进专项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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