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41439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10-10 16:41:1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 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998—2023年)的决定》 的政策解读 |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 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998—2023年)的决定》 的政策解读
问:决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及时清除与上位法相冲突和与当前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12号)规定,我厅开展了清理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时作出调整,对不符合当前上位法规定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废止、宣布失效或决定修改,对当前现行有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布,便于社会大众查询。
问:此次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和公布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共有多少件?
答:一共254件,其中,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宣布失效32件、修改4件,公布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93件。
问: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情况?
答:此次决定公布的为1998年-2023年9月30日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影响其他未在此次集中公布文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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