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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341433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10-10 16:33:26
文  号: 黔人社发〔2023〕14号       ​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 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998—2023年)的决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 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998—2023年)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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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自治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影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公布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23年)》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并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衔接工作。


    附件: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23年).xlsx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9日

(联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851-8583725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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