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3414331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3-10-10 16:33:26 | |
文 号: | 黔人社发〔2023〕1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 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998—2023年)的决定 |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公布 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1998—2023年)的决定
各市(自治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影响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决定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公布部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23年)》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并做好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衔接工作。
附件: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998-2023年).xlsx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9日
(联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851-8583725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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