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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357667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10-14 10:31:30
文  号: 黔人社通〔2025〕33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返乡创业小老板”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返乡创业小老板”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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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贵州省“返乡创业小老板”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贵州省总工会

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贵州省投资促进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生态移民局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贵州省返乡创业小老板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精神,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部署要求,大力鼓励引导优秀人才回乡返乡创新创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特制定“返乡创业小老板”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建立省外优秀人才信息库

以县(区、市)为单位,分层分类收集整理黔籍省外优秀人才信息库,动态更新相关数据,精准推动各类各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人才返乡创业。

1.建立黔籍省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对象为省外创办企业或作为职业经理人的企业家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建立黔籍省外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对象为专业技术领域和管理领域的各类专家学者和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3.建立黔籍高校优秀学子信息库。对象为知名高校优秀学子,重点是国内“985工程”“211工程”大学或“双一流”高校在读大学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4.建立黔籍省外优秀务工技能人才信息库。对象为外出务工人员中有一定技术专长、有返乡创业就业意愿的技能人才,重点是有一定资本积累,以及技术技能契合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需要的相关技能人才。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

(二)建立服务返乡创业资源库

以市州为单位,组建返乡创业指导服务专家库、服务机构库、项目库,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

1.建立返乡创业指导服务专家库。组建吸纳省内外优秀创业创新专家参与创业指导服务、创业竞赛、创业形势分析、创业项目问诊、创业资源对接等活动,开展专家下基层服务活动,指导解决返乡创业人员在创业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为返乡创业提供智力支撑。

2.建立返乡创业服务机构库。结合返乡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实际需求,遴选省内外有实力的服务公司为返乡创业人员推送创业培训指导、创业就业信息、创业担保贷款以及政务服务等各种服务,切实解决返乡创业企业和项目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3.建立返乡创业项目库。分别以已经落地贵州需要孵化赋能的企业项目、未落地贵州且有意到贵州发展的项目和有意愿创业或初创业的个体、小微企业为征集对象,面向省内外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其他行业优质企业或项目,征集优质创业创新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针对性开展系列创业帮扶行动,助力项目加速跑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

(三)构建乡情联络联动网络

以县为单位,每年通过座谈会、推介会、慰问信等多种方式,向黔籍在外优秀人才介绍家乡发展优势和返乡创业政策,不断推动黔籍在外优秀人才返乡创业。

1.发布建设家乡倡议书。依托电视、报刊、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各类黔籍在外人才发出“雁归兴贵”倡议书,定期发布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重大工作动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政策及人才、项目需求,着力激发省外优秀人才“反哺”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投资促进局)

2.开展定向拜访。以乡情为纽带,在分类别、分层次与黔籍人才保持经常性联系的基础上,利用传统节日、公务考察交流等时机,对黔籍在外优秀人才专程登门拜访,传达家乡关心挂念,宣传家乡发展成就,加强情感联系对接,以乡情联络构建返乡创业“磁吸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投资促进局)

3.举办座谈联谊会。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对相关企业或人才发出邀请,每年适时举办黔籍优秀人才投资(合作)洽谈会,了解投资意向,听取意见建议,鼓励黔籍企业家回乡创业,争取黔籍优秀人才回乡开展咨询服务、人才培养等活动。(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组织返乡考察对接活动。定期不定期举办“雁归兴贵”考察、信息宣传等活动,推介我省重点产业、优势资源、优质项目等,搭建平台和桥梁,积极吸引黔籍人才回乡兴业发展。(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搭建返乡创业服务载体

把返乡创业作为厚植人力资源优势、发展县域经济、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突破口,通过创优返乡创业环境、搭建返乡创业平台、落实优惠扶持政策,积极为返乡创业人员保驾护航。

1.搭建省外返乡创业服务平台。依托现有驻外劳务协作站服务体系,突出引导返乡创业服务职责,大力开展返乡创业政策宣传,将劳务协作站打造成黔籍省外人才日常沟通联络、信息发布发送平台。同时,充分发挥政府驻外办事处、社团组织、商会等的作用,形成引导返乡创业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团省委)

2.建立一批返乡创业载体。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厂房、批发市场、楼宇、农场、商业街、安置社区闲置资产和科研培训设施,发挥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载体优势,建立一批创新创业特色产业基地、返乡创业小企业基地或返乡创业一条街等创新创业平台,引导各类创业创新人员集聚发展。(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移民局)

3.举行返乡专场招聘。积极开展网上招聘活动,鼓励省内园区、企业拿出优质岗位面向珠三角、长三角等地,积极动员鼓励引导优秀务工技能人才返乡就业。(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二、政策支持

(一)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对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上限为3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上限为400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贴息,超过国家规定额度上限部分贴息,各市州、区县可结合自身财力再给予一定额度贴息。鼓励经办银行对贷款到期时继续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给予无还本续贷支持。(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二)加大创业补贴支持力度。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创业规模、创业所处阶段、吸纳就业人数等因素,适当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部分资金由各地自筹解决。(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202311日至20271231日,对符合重点群体范围的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牵头单位:省税务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加大创业培训支持力度。持续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对有意愿的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培育一批与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相契合的创业创新人才。挖掘平台经济、小店经济孕育创业、吸纳就业潜力,加大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中有创业需求人员的创业培训,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手工作坊等小规模经济实体。(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

(五)加大创业过程服务力度。发布创业政策和服务“两项清单”,强化政策解读、项目推荐、信息咨询、能力培育、贷款帮扶、金融对接、成果转化等全过程帮扶。推出个人创业、“个转企”等涉及创业“一件事”服务场景,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强化服务保障,整合资金资源,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才发放“人才服务卡”。(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团省委)

(六)加大创业失败人员帮扶力度。自主创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对创业失败人员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及时提供就业服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引导因创业失败产生失信信息的信用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对符合国家信用修复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及时予以修复。(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将“返乡创业小老板”培育工作放在全省就业创业大局中去思考谋划,扎实推进各类群体创业创新,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密切配合,积极制定配套措施,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和良好工作环境。各地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推进中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模式、制度成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水平,助力我省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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