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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264384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8-24 16: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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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方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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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目标

    通过更广泛的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更充分的就业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和有一定劳动技能的群众,能够有合适的岗位相匹配,收入水平逐步得到提高。

    二、工作对象

    年满16周岁以上,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处于未获得或失去有合法报酬工作岗位状态的人员。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

    1.集中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8月-12月,各县(市、区、特区)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就业政策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宣传活动,采取印制发放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召开宣讲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做到所有社区、行政村、安置点全覆盖。

    2.着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地要主动对接本地新闻媒体,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力度,积极选树就业先进典型。要依托人社部门官网、社区网站及宣传栏、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12333人力资源服务专线的作用,畅通群众找就业服务的渠道。

    (二)强化失业监测

    1.开展失业人员摸排。从今年8月起,各地要每月对常住人口就失业情况开展走访摸排,以易地搬迁安置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乡村转社区、棚户区等区域为重点,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长期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分类建账,重点帮扶。

    2.持续开展返乡农村劳动力监测。继续对农村劳动力返乡、返岗、外出务工情况进行监测,加强对返乡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引导其外出务工或就地就近就业。

    3.加强就失业登记管理。依托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及时为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做到应登尽登。对已促进就业的,要及时变更其就失业状态,做到对失业人员动态跟踪管理。

    (三)优化就业服务

    1.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暖心行动”。在2022年底前,各地要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为抓手,以长期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困难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采取形式多样的帮扶措施,落实“1311”(提供1次政策宣传、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指导与1次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集中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助实现就业。

    2.加强就业岗位储备。各地要加大就业岗位储备力度,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工业企业、工程项目等实际,广泛收集就业岗位,建立本地区就业岗位库。岗位信息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向社会发布,并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清理。持续开展重点招商企业和中小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专项行动,力争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8万个左右。主动对接工商联等部门,积极为全国民营经济500强企业招聘服务提供支持。

    3.强化跟踪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失业人员提供精准就业服务,强化就业指导,引导失业人员建立正确的求职观、择业观,尽快实现就业创业。要做好失业人员日常服务,帮助其尽快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对失业人员每月至少开展1次跟踪调查,了解劳动者就业失业状态、工资收入等情况,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4.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按照科学布局、规范建设、高效运行、优质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零工市场建设,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一个零工市场,搭建灵活就业供需平台,提高灵活就业容量。

    5.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以开展职业指导师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为抓手,加强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指导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尽早就业创业。强化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跟踪服务,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落实落细“131”(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服务,确保未就业毕业生“联系一人、服务一人”。

    6.强化基层项目落实。推动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岗位发布工作,实施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挖掘就业岗位,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四)加强业务培训

    1.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培训。各地要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针对就业政策、就业统计调查常识等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8月底前,全省所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要全部轮训一次。

    2.加强就业政策知识的宣传普及。各地要对群众广泛开展就业政策宣讲,普及就、失业有关概念等基础常识。让群众了解国家对就业、失业的认定标准,以及各项就业政策基本常识。

    (五)强化跟踪问效

    1.加强工作指导。8月-12月,省厅将分市、州组成专项业务指导组赴全省各地调研,重点针对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落实情况、就业服务情况等开展业务指导,相关情况以省就业和全员培训联席会议名义通报各地政府。

    2.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目标管理和考核。各地要建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成效考核制度,重点从预期目标任务完成、就业政策执行、就失业登记管理、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政策宣传、服务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对工作成效差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省厅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就业服务及时跟进,推动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各市级、县级人社局党组每月要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就业形势,及时发现本地区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有关情况由市级汇总提炼后按月报省厅。

    (二)加强工作调度。各市(州)要加强对下辖各县(市、区)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的调度,及时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填写《全省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推进情况表》(附件),按月报省厅,首次报送时间为9月5日,此后报送时间为次月5日前。

    附件:1.全省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和就业服务工作推进情况表.doc

          2.劳动力调查制度.doc

         3.重点就业政策清单.doc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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