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3号)文件精神,经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核,现将我省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
一、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7个)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土城镇人民政府
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新仁苗族乡化屋村
丹寨县小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铜仁吉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京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盘州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二、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10名)
李 飞 贵州省博物馆馆长、研究馆员、博士
曹海玲(女) 贵州省文化艺术研究院(贵州省戏曲创作中心)副院长、一级编剧
唐 欣(苗族) 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毛天松(布依族) 黔西南州贞丰县文化馆副研究馆员
姚星富 遵义市赤水市文体旅游局局长
向兆国 黔南州文化馆馆长
程 晓(女) 安顺市西秀区文旅局局长
李 琳(彝族) 兴义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旅游股长
韦士勇(苗族) 丹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吴 波(侗族) 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法规教
育处副处长/三级主任科员。
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劳动模范(1名)
卢钰炫(女) 贵州魔法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贵州省评选推荐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个人名义来信反映问题的,请署名及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2日
电话(传真):0851-86828330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二期N1栋624办公室
附件: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简要事迹.doc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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