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81068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11-10 16:00:52 | |
文 号: | 黔人社通〔2021〕184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更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贵州省劳务就业大数据平台优化升级暨全口径劳动力就业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决定于2021年10月26日正式开展全省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工作,为规范数据更新工作,我们制定了《贵州省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更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工作力量,保障工作进度
(一)提高认识,全力推动。各地要在首轮采集数据的基础上,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结合省厅已标注的劳动者就业质量“绿黄橙红”等级,按照《贵州省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更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和既定更新频率,全面开展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工作。
(二)充实力量,形成合力。充分调动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积极性,与街道(乡镇)、社区(村、居)、安置点干部等基层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工作。
(三)加强调度,确保进度。工作启动后,省厅将每半月通报各地工作情况,各地要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和调度,确保到2021年底所有劳动力就业信息完整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75%。
二、及时总结经验,保障数据质量
(一)查缺补漏,完善数据。对于首轮由于户籍信息缺失,无法直达村(社区)开展采集的、首轮质量低的数据要通过部门数据比对、入户核实等方法及时进行采集和动态更新,确保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为后期数据分析、劳动者分类管理夯实基础。
(二)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各地在开展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工作时,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数据更新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要及时进行问题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严重影响更新工作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上报省厅予以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争取支持。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全省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更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提升群众知晓度。对不了解情况的对象进行详细的政策解释,争取相关部门、基层人员、群众对该项工作的支持。
三、做好安全防护,严把疫情防控
各地在开展数据更新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安全防护责任,采取电话、视频、网络、数据比对等不见面方式更新有关数据。疫情中动态出现的中、高风险地区可暂缓开展数据更新工作。
附件:贵州省全口径劳动力就业信息更新管理办法(试行).docx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